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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专项监督活动 筑牢民生安全防线
2025-03-03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张慧文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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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03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近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,联合市场监管、卫生健康等部门,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,全面启动专项监督行动,推动食药安全全链条治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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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聚焦重点领域,靶向精准监督。本次行动围绕最高检明确的食品非法添加、预制菜整治、互联网新业态食药安全、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等10类重点领域展开。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商超、餐饮门店、网络外卖平台、社区医疗机构等场所,重点排查过期食品销售、处方药违规流通、冷链食品存储不规范等问题。期间,在某连锁超市发现食用鸡肉进货查验记录不全、临期商品变质有异味未及时下架等问题,现场督促整改并建议行政机关加强日常监管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  强化协作机制,凝聚治理合力。通过“横向联动+纵向协同”模式,积极走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农业农村局、森林派出所等行政执法部门。与行政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。针对农贸市场使用误导性照明问题,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“生鲜灯”专项整治,督促10余家商户更换合规灯具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
  加大普法宣传,共筑安全防线。为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知晓度,检察干警走进社区、商超等地开展“食药安全法治课堂”,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,通过案例讲解、互动答疑等方式普及伪劣食品辨别、处方药购买规范等知识,并介绍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征集投诉举报线索相关情况,鼓励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线索。

  食药安全关系人民健康,也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。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专项监督活动,提高公益诉讼监督水平和力度,切实担起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人民群众“舌尖安全”的重要职责,以检察“力度”守护民生“温度”。


【作者】:张慧文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